科大办发 [2006]5 号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水电汽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大学水电汽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学校审定,
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湖南科技大学水电汽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水电汽供应与使用的管理,维护水电汽使用的秩序,安全、
合理地供水供电供汽, 强化师生员工勤俭节约、 艰苦奋斗的意识, 建设节
约型校园。根据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省、市有关供水供电文
件精神,以及广大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管理办法。
一、水电汽管理原则
按照优先保证教学、 科研工作,满足师生员工生活, 兼顾其他的基本
原则,确保全校的水电汽供应。 全校各单位逐步实施装表计量, 核定用水
(电)量计划。逐步实现水 (电)量指标定额,经费划拨到各单位, 抄表计数,
节余奖励,超量自负的运作方式。
二、水电汽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