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价服〔 2009〕157号
湖南省 物价 局关 于
进 一步 规范 建设工 程交 易服 务收费 的通 知
各市州物价局:
我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 (湘价服[ 2004]
23号)下发后,执行情况良好。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属特定服务价
格,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湘价服[ 2004]23号文件执行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交易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和规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通知》 (湘政办函 [2000]47 号)精神,各市州所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照 “同城合一”原则设立、具有编委正式批复或经
工商登记注册,且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脱钩的自收自支的
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企业。
二、依法成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进场交易者提供交易服务
方可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内容包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