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长韶娄〔 2011〕50号
关于转发《湖南省在建高速公路重大危险源
清单编制及销号制度》的通知
各监理处、承包人: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 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重点,现将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布的 《湖南省在
建高速公路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销号制度》 (厅质安 [2009]43 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承包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根据风险和具体划分原则编
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台帐, 于二○一一年八月十日之前报送至监理
处,各监理处经严格审核合格并汇总形成监理处所辖各标段重大
危险源清单后,于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之前上报公司安全办。
如在编制或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公司安全办联系。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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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电话: 0731-88277981
附件:《湖南省在建高速公路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销号制度》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 转发 省交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