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
2006 年 12 月 1 日实施
1 总 则
1.0.1 为保证混凝土用水的质量,使混凝土性能符合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一般构筑物的混凝土用水。
1.0.3 混凝土用水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 语
2.0. I 混凝土用水 water for concrete
混凝土拌合用水和混凝土养护用水的总称,包括: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混凝土企业设备洗
刷水和海水等。
2.0.2 地表水 nature surface water
存在于江、河、湖、塘、沼泽和冰川等中的水。
2.0.3 地下水 underground water
存在于岩石缝隙或土壤孔隙中可以流动的水。
2.0.4 再生水 urban recycling water
指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