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 保
证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 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专项资金、 其它途径或合作项目
获取和学院自筹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按照统一预算、 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
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 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项目建设经费的预算
审批、用款计划审批、开支审核、考核和评估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各项目组编制的建设项目预算进行审批,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及
学院自筹的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对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
纳入学院财务机构统一进行专户管理, 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