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
的通知
濮政〔 2008 〕56 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濮阳市城中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目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中村改造建设范围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
地范围内的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 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重点是被已建成
区包围和将要被新建成区包围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 范围确定在盘锦
路以西、汤台铁路以北、 濮上路两侧、绿城路两侧的城中村。 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