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灌注桩基础机械钻孔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 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1. 施工场地应能满足钻孔机作业的要求。旱地区域地基应平整、坚实;浅水区域应采用筑岛方法施工;深
水河湖中必须搭设水上作业平台,作业平台应根据施工荷载、水深、水流、工程地质状况进行施工设计,其高
程应比施工期间的最高水位高 70cm以上。
2. 同时钻孔施工的相邻桩孔净距不得小于 5m;两桩(地下部分)之间净距小于 5m时,待一桩所浇筑的混
凝土强度达 5MPa后,方可进行另桩钻孔施工。
3. 泥浆护壁成孔时,孔口应设护筒;埋设护简后至钻孔之前,应在孔口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 护壁泥浆原料应为性能合格的黏土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 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 泥浆残渣应及时
清理并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泥浆不断循环使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