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
关于试行《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强电部分 )》
SDGJ8-78 的通知
(78)水电规电字第 238号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迅速发展的需要,统一设计标准,我局委托西北电力设计院并组织有关设计单位参加编
制了《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强电部分 )》SDGJ8-78(试行 )。在征求有关电业局、供电
局、发电厂、变电所、制造厂以及各电力设计院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于一九七八年四月在昆明组织了审查
会并经审定,现颁发试行。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有不妥和需要
补充之处,请随时函告我局,以便进一步修改。
一九七八年九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以下简称本规定 ),是吸取我国火力发电厂及变电所
建设、运行方面的经验,并结合新材料、新设备的生产情况,参考国外先进经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