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安 装
1. 范围
地下二层及地上二十七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 消防电话及
广播系统的安装。
2. 施工准备
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
装修图及其它专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
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
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
主要设备材料:
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 6-1“消防工
程安装的通用要求”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见图 6-1)
图 6-1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集中报警控制设备;
消防中心控制设备;
图象显示与打印操作设备;
消防备用电源;
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声光显示报警器;
各类模块(中继器);
各种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