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C1-3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期
交底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1 范围
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
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接到施工任务后,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
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办理好
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的生活、
生产临时设施。
2.2 主要设备材料:
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 6-1“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的有关内容。
2.2.2 主要设备(见图 6-l)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集中报警控制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