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3—15 灯具、吊扇安装工艺标准( 315—1998)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及吊扇安装工
程。不适用于特殊场所,如矿井,船舶等地的电气照明灯具及吊
扇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
家标准的规定。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
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所有灯具应
有产品合格证。
2.1.2 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
交流 500V,其最小线芯截面应符合表 3-37 所示的要求。
线芯最小允许截面表 3-37
安装场所的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 mm2)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照明用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工业建筑室内
室外
0.4
0.5
1.0
0.5
0.8
1.0
2.5
2.5
2.5
移动式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