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干部员工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和劳
动纪律。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认真贯彻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严格遵
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有安全隐患的厂房、生产工具及
设备电器,只要有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
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
3、新进入工厂的职工、培训生、见习生、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
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虽经教育但
上岗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须经
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
4、各岗位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除公司规定人员外,其余人
员严禁带手机上班。
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工应将长发辫
放入帽内。各工种在接班上岗后,应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的
安全可行性,消除各种隐患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