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一、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烟建执 2007-110
蓬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烟台青翠里 1号 A、B、C楼工程项目中,未按规定办理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依据《关于加强不良行为记录进
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 (本次记分
8,累计记分 8, 2007年 8 月 6 日)
烟建执 2007-111
烟台市达光建筑工程公司,在开元新村 B 区 16#、18#、20#、29#住宅楼工程项目中,
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原设计六层现增加到七层。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关于加
强不良行为记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 ,对该公司的违规行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并公示。(2007 年 8月 6 日)
烟建执 2007-112
烟台市福安建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