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焊工须经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由劳动部门发证后,方能上岗
独立操作。
2、从事气焊(割)电焊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规程。
工作前要求
3、穿戴好防护用品。
4、开启通风设备。
5、检查焊装设备、各种安全装置、电线绝缘应完好。
工作中要求
6、乙炔钢瓶只能直立;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30℃—40℃;不应受剧烈振动或撞
击;乙炔瓶不能用尽其中气体,要留 0.1~0.3MPa余压;要存放在干燥阴凉处,
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储藏处电气开关应防爆, 且无射线影响;严禁与氧气,
氯气瓶等混存。
7、氧气瓶禁止与可燃气体混放一起;不能粘油;瓶口无泄漏;氧气瓶阀门、压
力调节器冻结时,可用温水或水蒸汽化开, 禁止火烤;瓶内留 0.2~0.3MPa余压,
搬运时禁止撞击、碰撞、投掷;离明火距离不应小于 10米,在生产现场乙炔与
氧气瓶要保持 5m以上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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