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水分的测定(计算)
本标准包括试验法和计算法两种方法。试验方法是仲裁方法。
试验法(一步法或空气干燥法)
一、方法提要
称取一定量的粒度小于 6mm的煤样,在空气流中,于 105~110℃
下干燥到质量恒定,然后根据煤样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含量。
二、仪器设备
干燥箱:带有自动空温装置和鼓风机, 并能保持温度在 105~110℃
范围内。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玻璃称量瓶:直径 70mm,高 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 0.001g。
工业天平:感量 0.1g。
三、测定步骤
1、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称准至 0.01g)的称量瓶迅速称取粒
度小于 6mm的煤样 10~12g(称准至 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2、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 105~110℃的干燥
箱中,在鼓风的条件下,烟煤加热干燥 2h,无烟煤干燥 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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