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操作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井下放炮操作,切实履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
炮”制度,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稳定持续发展,经安全
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井下各班组使用的放炮器采用箱体上锁封闭
管理,对井下放炮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一炮三检”制度:
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的“一炮
三检”制度。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 1%和
局部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放炮。
二、“三人连锁放炮”的三人具体为:班组长、瓦检员和放炮员。
三、当班放炮员必须同时获得班组长和瓦检员手里的连锁箱钥匙后才
能取得放炮器,按下列程序进行爆破作业。
四、“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流程示意图: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检员
三人连锁操作流程图
连锁箱钥匙
连
锁
箱
钥
匙
放炮结束交回钥匙
放
炮
结
束
交
回
钥
匙
已
执
行
“
一
炮
三
检
”
撤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