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山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自主保安
意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保证义安公司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
制度。
一、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公司
全员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提高职工业务水平、 自主保安意识和自
我防范能力,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二、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培训任务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的安全培训任务。
三、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在搞好职工理论教学的基础
上,做好理论知识与井下现场实际结合工作,保证学以致用,学用结
合,全面提高职工业务技术水平。
四、脱产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定期对井下一般工种作业人员和特
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公司培训和区队培训相结合, 公司负责安全培训和上岗资格
培训,区队负责工人操作技能培训。
六、所有新入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