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项目
内容
检查内容及标准
标准
分
考核方法 评分方法 检查记录 扣分 实得分
地质
报告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地质勘探和建
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深地质报
告、开拓延神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必须按
期修编,并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7查资料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从一次修编批准
后(或基建移交的报告)至检查之日,
未按期修编扣 3分;修编工作未结束扣2
分;不能指导生产扣 3分;修编工作结束
未经省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扣 2分
(2)其他地质报告每缺少一种扣 3分
地质
说明
书
2、煤矿各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地测部门须按
规定的时间分别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回踩工作面
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简称“三书
”,必须有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要
求,由生产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
“委托书”,“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