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绥阳县联盟煤矿 2013年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贵州省绥阳县联盟煤矿
二 0一三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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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绥阳县联盟煤矿 2013年度
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为了进一步优化矿井工作环境, 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试行)有关规定特
制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具体如下:
一般规定
一、成立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粉尘治理措施,实
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二、加强井下粉尘防治工作, 定期组织检查矿井粉尘防治工作的
进展情况,保证所有产尘地点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三、每月在召开“一通三防”例会时,要解决粉尘治理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粉尘治理情况。 并按照考核办法, 每月考核一次。
四、必须建立健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必须有:
(一)巷道冲刷制度;
(二)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三)隔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