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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曹庄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 进一步做好 预防 、控制和消 除曹 庄煤矿工作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规范
曹庄煤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
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山东
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和《山东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 卫生
监察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 理制
度,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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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庄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机构
为确保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曹庄煤矿成
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东、张景堂
副组长:李洪刚、王庆双、高永进、张洪志、韩其贵、陈建平
崔建忠 、张文圣
成员:矿办、党办、工资科、医院、安监处、调度室、
机电科、技术科、洗煤厂、通防科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曹庄煤
矿通防副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