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与检测、评
价管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减
少或降低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
令第 47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
家安监总局令第 73号)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病危
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
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的危害因素。
在煤业单位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
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罹患职业病的危害;非煤单位职业病危
害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辨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是指各单位
针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