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人员应急处理
《矿长授权书》
一、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实施细则
1、汛期本地区连续降雨达到大雨以上或气象预报为降
雨橙色预警天气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汛期
本地 24小时以内连续降雨达到 70mm以上;或发现地面向井
下溃水的。
(1)雨季期间“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必须指定专人 24
小时巡视检查,对地面、井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
安排人员处理;若问题较大,可能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值
班调度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启动公司停
产撤人预案。
(2)对井田范围内和周边的废弃老窖,地面塌陷坑,
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河流等重点部位
进行巡视检查要实施 24 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暴雨灾害严
重,可能引发淹井时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达停
产撤人命令。
2、井下发生突水,危及矿井安全;或井下涌水量出现
突增、有异常情况的。
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