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照明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材料准备
1.1材料要求:
1.1.1所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并应有产品质量
合格证。设备应有铭牌。
1.2灯具:
1.2.1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
1.2.2瓷件与铁件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1.3绝缘导线:
1.3.1不应有扭绞、死弯、断裂及缘层破损等缺陷。
1.3.2 引下线截面不应小于:铜线 —1.5mm2;铝线—2.5mm2;额定电压不应低于
500V。
1.4灯架、抱箍
1.4.1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1.4.2应热镀锌,遇有局部锌皮剥落者,除锈后应涂刷红樟丹及油漆。
1.5螺栓:
1.5.1螺栓表面不应有裂纹、 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栓与螺母应配合良好。
1.5.1金属上的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采用的防松装置应镀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