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玉门油田水电厂
照明系统改造技术规范书
玉门油田水电厂设备技术部
二○一一年五月
1.总则
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玉门油田水电厂全厂照明灯具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
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协议和现行工业标准的、 功能齐全
的、全新的、符合工艺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完
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
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技术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 国际标准、
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持方所采用的有关标准,有矛盾时,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