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
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
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
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 设备及电气线路、 设备应定期检查、 检测,
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日期 变更号 适应部门 变更原因 制作 审阅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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