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培训记录签到表
名 称 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序
号
姓名
年
龄
性
别
工作岗位
内容:
1. 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
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
施工。
2. 爆破作业人员 (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
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 )须经专门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
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3. 联结导火索和雷管, 必须在专用房内加
工。房内不准有电气、 金屑设备, 无关人员不
得人内。
4.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
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 铁器敲断。 导
火索长度不得小于 1m,导爆索禁止撞击、 抛掷、
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 不得放
置雷管。
5. 加工起爆药包, 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
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