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 爆破作业逐级负责制
1.1 进行爆破工作的项目经理部, 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爆破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
1.2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爆破工
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 技
术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班长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
任。
1.3 爆破工作领导人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组织爆破
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与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 施工和总结工作; 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
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例;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4 爆破员应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