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爆破安全监理
第一章 概述
1、爆破安全监理的特点
爆破安全监理是以施工阶段爆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单目标监理。 爆破监理的主要工作内
容是监控火工品流向,监控爆破作业安全。最终目标是确保火工品不流失、 被盗,爆破作业
不发生安全事故,爆破有害效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爆破安全监理同社会监理一样, 包含政府监理和爆破监理企业监理两个方面, 前者的行为主
体是政府主管部门,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行政性的监督管理,它的任务、职责、内容不
同于爆破安全监理。
《建筑法》 明确规定,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
理合同, 也就是说,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爆破安全监理具有社
会监理的特征, 其实施的必要条件是需要有人委托, 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明确爆
破监理的范围、 内容、权利、义务等,爆破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爆破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