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作 业指导书
爆破作业,包括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
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现以我项目工地的施工情
况作如下规定:
1、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
2、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检查机具,确认
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
3、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
必须当日退库, 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更不得用于他用。发现爆
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4、爆破器材由专人领取, 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
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走。
5、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摩擦。
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 严禁用牙咬 。纸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 木锥子扎一个深为 1.5 倍雷管长
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