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制度
一、治安管理规定
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
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
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
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
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
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 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
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 数量、业主房号、 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
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
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
善后工作。
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