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
2011/11/30
一、筹备招标
(一)招标人为业主 (物业为单一业主,或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或业主大会的:
⒈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招标事宜包括: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或邀
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推选代表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业主大会授
权业主委员会在招投标事宜中的各项权力。
⒉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表决物业招标事宜的结果向业主公布。
⒊草拟《招投标工作方案》、《投标须知》、《评标标准》、《招标公告》)或
《投标邀请书》,并将《投标须知》、《招投标工作方案》在小区(大厦)内明显
位置张贴公布 15日,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修改。
(二)招标人为建设单位的:
⒈建设单位确定招标小组人员。
⒉草拟《招投标工作方案》、《投标须知》、《评标标准》、《招标公告》或《招
标邀请书》。
二、招标备案
招标人为建设单位的,应在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