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电力局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资设备采购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黄骅市电力局所有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2 管理职能
2.1 物流服务中心
2.1.1 是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1.2 负责物资设备计划的编制、采购、催交、接货、发放、保管等管理工作,并处
理一切相关事务。
2.1.3 具体负责各单位、各部门物资设备需求计划的审核、汇总编制。
2.1.4 物资设备供货厂家和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
2.1.5 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物资设备材料的估价或性能特点,上报招标办或
直接采购,负责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2.2 物资设备计划、需求部门职责
2.2.1 配合物资采购管理部做好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
2.2.2 具体负责编制物资设备材料的需求计划,报规格型号、性能特点及各种技术要
求。
2.2.3 负责物资设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