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和管理本公司特殊工种人员的文明施工 ,防止人员伤亡事故 ,促进生产 ,公司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分公司、项目及特种作业人员。
3、本制度所称特殊工种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对操作员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本公司特殊工种包括 :
3.1、电工 (高低压电、电器设备安装、检修、电钳工 )
3.2、金属焊接 (电焊、气焊、对焊、压力焊 )
3.3、机动车辆驾驶员
3.4、架子工
3.5、司炉工 (含水质化验 )
3.6、起重机械司机 (含电梯司机、信号指挥员、吊装工、维修工 )
4、特殊工种人员所具备条件 :
4.1、年龄满 18岁;
4.2、身体健康 ,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