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条目的和范围
1.1 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规范特种作业和人员安全管理, 避免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压办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焊接设备和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有关的设
施。
1.3 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作
业的人员。
第 2条职责
2.1 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
2.1.1 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检修、维修和维护、登记注册、报废
等工作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2.1.2 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管理和组织法定检验工作。
2.1.3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存档。
2.2 有关部门和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2.1 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月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