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1、事前控制
1.1 检查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体系的合理性。
1.2 组织工程环保与环境监理交底会,向承包人提出应
特别注意的环境敏感因子和有关环境保护要求及环境监理
的工作程序。
1.3 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承包人报送的单位工程和
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进行审核,将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优化施工方案与方法的建议并签署
意见,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的一部
分。
1.4 检查登记承包人主要设备与工艺、 材料的环境指标,
按环境保护要求向承包人 提出使用操作要求。
1.5 检查承包人环境保护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内
容:
(1)宿营地水源卫生。
(2)排污与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3)疾病预防措施和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毒。
(4)临时道路的修建情况及防尘措施。
(5)机修停放厂排水系统及处理池。
(6)料场、拌和场和预制场排污处理及防噪、防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