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针对本标段自然环境、生
态环境特点,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水保政策和法规,落实设计文件要
求及施工投标承诺的环保、 水保措施,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实施积
极性保护。
二、环境目标和指标
1、施工现场场界噪音:昼间< 75dB,夜间< 55dB;打桩机噪音
限制: 85dB(22、00至次日 6:00);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地段,配合
地方政府积极做好居民安抚工作。
2、现场目测无扬尘,运输无遗洒现象,主要施工便道及加工场
地进行硬化处理或洒水降尘。
3、生产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达标排放。
4、施工现场的油品、化学危险品一律实行封闭式或容器式管理
和使用,防止因泄漏、遗撒对环境造成污染。
5、分类处置固体废弃物,确保排放达标。
6、最大限度节约能源、资源。
7、尽可能使用环保型建材。
8、杜绝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火灾和爆炸事故。
9、做好植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