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 扣分标准 扣分
1
砼
及
拌
和
站
1.未作配合比设计并进行签认的扣 2分;2.拌制前未做施工配合比,每批次扣 1分;3.实际使
用原材料、坍落度与配合比设计不一致或碱活性试验项目不全,每批次扣 1分;4.未对粉煤灰
实行进厂监装和试验的扣 1分;5.粗骨料未经冲洗而含泥量和有机物含量超标的扣 1分。6.料
仓存在混堆的每处扣 1分,7.拌和站未使用信息化的扣 0.5分;8.按规定还未对小型拌和站未
拆除扣 1分。
2
桥
涵
工
程
1.擅自将钻孔桩改为挖孔桩的扣 2分;2.地质条件未按程序确认,每处扣 2分;3.桩基经第三
方检测,每发现 1根Ⅲ类桩基扣 2分、1根Ⅳ类桩扣 3分;4.钻孔桩孔径、孔深和孔型不符合设
计要求的,扣 1分;5.制备的泥浆指标未试验全部性能指标和未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的,扣 1分;6.浇筑水下混凝土前孔底沉渣未清除干净的,扣 1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