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场 防 火 、 防 爆 、 防 毒 、 防 雷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1、一般规定
(1)施工作业区和招标方生产区的安全距离不足 25m,必须在相邻
侧建高度不低于 2.2m的非燃烧性实体墙进行隔离。
(2)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和招标方生产区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方和
项目部的各项安全防火规定。杜绝任何未经审批的明火作业。
(3)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招标方规定的禁火区严禁携带火种、
穿带铁钉皮鞋、非棉质工作服。
(4)运输车辆的排气管应佩戴防火罩。需要穿越生产区或禁火区时
必须经招标方同意,并按规定的路线、时间、时速通行。
2、电、气焊作业
(1)进行电、气焊作业前,应由专业工程师或班组长向电、气焊工
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
进行违反消防安全的冒险作业。
(2)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道和
设备,在未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干净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