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制品及硬塑料等易碎物品的管理
玻璃、硬塑料的管理要求
生产区域禁止带入或使用玻璃、硬塑料、缝针等易碎易断物品;
生产区域尽量避免使用玻璃制品,必须使用的玻璃制品例如照明灯等必须加防护装
置,且更换灯管时应两人配合进行,一人更换,一人防护,避免更换时灯管破碎;
生产区域必须使用的如紧急指示灯、叉车指示灯、钟表面等,应尽量采用树脂材料
表面,否则需加贴防护膜;
计算机或视频监控器须有塑料膜或其它的方法进行屏蔽;
如果有玻璃容器装产品,须经过高层批准,要安排单独的生产线集中生产,与百胜
等有严格易碎品管制的客户的生产线隔离,生产结束后做严格的清场处理;
由于捕蝇灯和紫外灯的特殊性,他们的放置应离有防护的产品或包装材料至少 3 米
以上,离未防护的产品或包装材料至少 10米以上;
生产线员工佩戴眼镜的,须是树脂材质的,不可使用玻璃的眼镜,员工眼镜(包括
隐形眼镜) 需要登记,任何镜片破碎、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