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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容器的检定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检验用容量玻璃仪器的检定,确保有关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滴定管、分度吸管、单标线吸管和容量瓶(≤ 200ml)的检定。
3. 职责
3.1 化验室检验员负责容量仪器的校正检定。
3.2 化验主管负责对检定工作进行指导和审核。
4. 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4.1 待检定容量仪器的玻璃应清澈、透明。
4.2 分度线和量的数值应清晰、完整、耐久,分度线应平直,分格均匀并必须与器轴相垂直,相邻两分
度线的中心距离应大于 1mm。
4.3 应具有下例标记:
a. 厂名和商标
b. 标准温度( 20℃)
c. 标称总容量与单位 xx ml
d. 准确度等级 A、B或吹出式(分度吸管专有)
e. 滴定管、分度吸管和单标线吸管还应有等待时间( txx S)和用法标记(量出式用“ Ex”,吹出
式用“吹”或“ Blow 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