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程序
现场勘察后, 10 个工作日内
编制验收监测工作方案
通过审批 不通过审批 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监测申请
提交相关资料
未按“三同时”要求
落实环保措施和设施
已按“三同时”要求
落实环保措施和设施
退回相关资料
建设单位领取验收监测工作方案,并报珠海市环保局审批
修改验收监测工作方案填写验收监测协议书
到银行交缴纳监测费
(财政局非税收入账户)
2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监测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众调查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前建设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资 料 名 称
1 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2 环保局现场环境管理检查表
3 验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附电子版)
4 珠海市环保局对验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批复意见
5 《工程初步设计》(环保篇)
6 设计和施工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