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
行规定》《煤矿企业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 ,坚持
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化瓦斯防治,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瓦斯防治
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抽采管理制度
第一条 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 建立专职抽采队伍,
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第二条 实行设计和计划管理。 编制瓦斯抽采设计。 在编制年、
季、月采掘计划时,必须同步编制相应瓦斯抽采计划,确保“抽掘采
平衡”。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
数量和抽采量。
第三条 抽采瓦斯专职人员对抽采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巡回检
查,每天定人、定时对抽采管路排粉、放水,并作好记录。对管路出
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 瓦斯抽采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
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