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标 准 号: GB5083-1999 替代标准号: GB 5083— 1985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 击 数: 1 更新日期: 2008年 10月 05日
前言
在生产活动中, 某些生产设备因设计缺陷而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以及尘、毒、 噪声、辐
射等危害是比较严重的。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部门有责任从设计、制造上采取相应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使
新设计的生产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满足有关安全卫生的诸项要求。 然而,我国各类生产设
备的专项安全卫生设计标准尚很少, 大多数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要求都包含在产品标准
中。但是, 这些要求难免不尽全面。 为满足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和环境保
护部门乃至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