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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 ,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 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 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
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 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
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
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8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若晚
上需加班,在下午 16: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
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 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
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