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电、气焊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 市政施管 -10
工程名称 分部名称
分项名称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人 交底人职务
交底内容 :
1. 语电焊工
(1) 电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电焊工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房处作业时需系安全
带。
(4) 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 雨、雪、风力六级(含)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6)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 应采取通风措施。 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
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7) 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