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
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工 [2003]122 号文“关于
进一步加强送变电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
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 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
质的要求
1、 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 变电工程的主要设
备安装、调试等项目分包,分包方应该具备相应电压等级的
施工资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劳务分包。
2、 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 “送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
企业资质”。
3、 变电工程的主控楼等建筑项目可进行分包, 但分包
方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
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
质”。
4、 送变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