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全省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试行)
序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 备注
1 基本条件
1、企业在申报之前, 连续 3 年(包括申报
当年)没有发生人身死亡和一次 3 人(含)
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设备损
坏和一般电网事故。
基本条件
不需打分
2、企业近 2 年(包括申报当年) 未受到省
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行政处罚。
3、本企业已取得“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称
号。
4、发电企业按照山东电监办有关规定认真
做好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2 安全承诺
1、企业安全理念内容完整、明确,安全目
标清晰,切合企业实际。
2、定期召开企业级安全工作会议, 发表安
全信息声明,做到安全承诺公开,并接受
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3、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并建
立完备的汇报制度。
4、领导层、管理层、车间、班组和岗位逐
级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
3 安全制度
1、建立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