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
能源部关于印发《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的通知
1991 年 3月 18日,能源部
根据《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制定了《电力工业企业
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及附表《电力工业企业档案( 0--5 类)分类表》、《水电厂、火电厂、
供电及火电施工企业档案( 6--9 类)分类表》,现印发试行。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请将问题及时告部办公厅。
附: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试行)
目 次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编制说明
使用说明
简表
主表
0 党群工作
1 行政管理
2 经营管理
3 生产技术管理
4 财务审计
5 人事劳资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为加强电力工业企业档案标准化、 现代化管理, 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综合整体建设, 健全和
完善企业的信息工作, 以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特依据国家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