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商名录管理办法( 2009 年版)
一、宗旨
为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满足市场的需要,做好配套辅助设备选型、选厂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办
法。并据此编制《火电机组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商名录》和《送变电工程主要设备推荐厂商名录》 ,以指导设计单位设备选型,并为项目法人择优订
货提供参考。
二、管理方法
对主要辅助设备推荐厂商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以文件型式调整一次,每两年修编一次。修编时根据制造厂商的申请和实际业绩,并参考有关
电力公司 / 发电公司和设计院对其的评价意见以及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应的可靠性指标,必要时可进行用户确认,对推荐辅助设备选型意见
和厂商进行修改和调整。对于已进入名录的制造厂商,每两年应提供设备制造、供货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反馈,并对资产重组、更改厂名等
重大变化,应及时告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