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 (下简称甲方)
(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
加 项目的投
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甲 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指定 为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附双
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
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甲 方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
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方将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中
的权利和义务, 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 乙方将
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中 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
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